“酸奶要求在低温环境下储存,而你们超市将酸奶放置在室温环境下,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9月15日,青海省工商局、西宁市工商局、四区工商所针对西宁各大超市进行了一次联合检查。
9月15日下午,在西宁市某超市,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的某些生鲜类食品不能提供正规的供货商相关证明及销货票据,当即对这些食品作了下架处理。
青海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9月15日,工商部门对西宁市王府井超市、大百大众店、城西华润万家超市、惠客家超市进行执法检查。从9月8日至今,对各大超市的检查结果来看,超市食品质量总体较好。
据介绍,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目前西宁市各大超市内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的现象已很少出现,而工商检查也在向更细致化方向发展。在检查中,工商部门除检查产品QS标志、出厂日期、生产厂家等标志外,还详细检查了商品包装是否规范,需要冷藏的商品有无按规定冷藏,产品宣传是否涉及夸大宣传。对超市不能及时提供产品合格证、供货商信息及供货发票等“票”“证”不齐全食品采取下架处理。
据悉,近期,工商部门还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次复查。以保证节日食品市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