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对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及印刷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申请使用者(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必须提供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证明。对冒用、伪造他人条码等违反新《办法》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最高罚款从1万元增加到3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监督力度。
商品条码是表示一定商品信息的符号,经过17年的发展,全国已经有15万余家的100余万种商品使用了商品条码。为促进商品条码在更新更广泛领域应用,国家已将推广先进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和射频标签列入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下一步,将在建材、医药、服装、汽车配件、身份证、驾驶执照等方面推广使用条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