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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制定“五小”行业卫生试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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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记者从拉萨市卫生局获悉,为了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结合拉萨实际情况,日前,拉萨市卫生局制定了《拉萨市“五小”行业卫生标准(试行)》。

  “五小”行业是指10座以下的小美容美发厅、经营面积少于200平方米的小歌舞厅、一次性仅能容纳20人以下洗浴的小浴室、一次性容纳50人以下床位的小旅馆、规模在100台电脑以下的小网吧等。

  记者了解到,《标准》对“五小”行业分别制定了卫生管理标准,其中对“小洗浴室”规定,水源为市政自来水;无论有无浴池的浴室均应设置淋浴喷头,浴池每晚要彻底清洗,经过消毒后再换水,池水每日至少补充2次新水;修脚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消毒药物宜选用酒精等;有禁止传染性皮肤病和性病者入浴的标志。

  同时,《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小美容美发厅”的卫生标准: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医学美容;理发店必须备有患头癣等传染性皮肤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和专用工具箱,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对“小旅馆”卫生要求:配有床上用品洗涤设备,床上用品必须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一换,见脏就换等。

  拉萨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规定“小歌舞厅”(酒吧)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同时,“小网吧”的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办理健康证,顾客上网区域要求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作者:佚名 来源:拉萨晚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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