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GlobalGAP(全球良好农业规范)更新了其承认的认可机构名单,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结果获得了GlobalGAP的承认。由此,经国家认监委批准且获得CNAS认可的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认证机构可以根据相关要求申请使用GlobalGAP的认证标志,其认证结果将得到GlobalGAP的承认。
GAP认证与认可的国际互认工作将帮助出口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有效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便利,进而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CNAS从2007年起开始开展ChinaGAP认证机构的认可工作,为了实现中国良好农业规范和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的国际互认,CNAS一直和GlobalGAP保持着密切联系,同时也在关注着ChinaGAP和GlobalGAP的基准比较情况。
今年2月,国家认监委与GLOBALGAP秘书处(FoodPLUS)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GlobalGAP关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基准比较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ChinaGAP认证标准已完成了与GlobalGAP认证标准的基准比较工作。
根据GlobalGAP和IAF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要求实施GlobalGAP认证方案的认证机构需获得已签署国际认可论坛(IAF)产品多边互认协议认可机构的认可。CNAS已于2008年10月与IAF签署了产品多边互认协议,为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的认可获得GlobalGAP的承认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