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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签订《质量立省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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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政府和省发改委、质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农业、商务等27个厅局签订了《质量立省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的签订标志着全方位、多层次的大质量观已经渗入山西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责任书签订当天,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欣为山西省质量立省领导组办公室揭牌。

  此次签订的责任书期限为2010年12月31日。责任书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并明确和细化责任目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奖励机制。质量责任实行追究制度,凡发现没有落实相应职责的,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责任期满后,省政府将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

  2007年年初,山西省质量立省工作正式启动,成为继海南、吉林后第3个由省政府组织实施质量立省的省份。3年来,山西省质量立省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有关质量工作的政策文件已有10多件,尤其是省政府出台的《山西省质量立省实施方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确保质量立省扎实推进提供了政策支持。

  目前,质量立省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建立,27个厅局组成的山西省质量立省领导组统筹安排全省实施质量立省工作,初步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立省的良好局面。同时,质量立省工作也初见成效:全省各级政府用于各类名优企业的奖励经费近亿元;全省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省级以上监督和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工程质量显著提高,建设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部分重点工程被评为国家“鲁班奖”和省“汾水杯”优质工程;服务质量明显好转,顾客满意度显著提升;全省环境污染得到初步控制,省辖市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逐年增加,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省90%以上县市积极开展了“质量兴市(县)”活动,涌现出一批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一批“质量诚信企业”、“标准化服务窗口”、“计量信得过单位”在工业、农业、建筑业和旅游、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树立起来,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视质量、部门支持质量、企业提高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为全面推进山西省质量工作进程,进一步明确各市各部门质量立省工作目标责任,构建质量立省工作考核机制和全省宏观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确保质量立省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山西省专门成立了质量立省领导组办公室,并于9月9日正式揭牌。

  张建欣表示,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认识质量立省,认识到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全省各界要与时俱进,不断充实质量立省的内容,夯实质量基础,提高企业质量水平,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引导社会逐步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把质量立省作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作者:王力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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