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省组织的第二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浙江省天台县共有7家企业生产的产品经检验被判为不合格。
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天台县质监局对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发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帮助企业迅速加以整改,并采取措施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
一是召集7家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共同分析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并将因产品质量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的安全印成材料发给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落实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做到随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产品质量状况及在生产经营中急需帮助解决的问题,切实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