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联合开展化肥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9〕370号)精神、浙江省质监局经研究决定于9月10日起至11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肥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本次行动以磷肥、钾肥、复混(合)肥为重点产品;以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较多、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和销售者为重点单位;以上述产品的生产集中区域、农资市场等为重点区域。采取措施,加强对化肥内在质量、标识标注的检查以及对化肥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的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切实解决当前化肥有效含量不足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制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监管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化肥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行业自律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