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3日起,欧盟开始正式实施强制回收废旧电器的《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这是该指令自2003年酝酿出台以来,首次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据统计,目前欧盟25国由于废弃的电视机、电冰箱、电脑等电器和电子产品,每年产生电器电子垃圾(DEEE)总数高达170万吨,其中绝大多数没有进行过环保处理,直接投放到大自然,对环境造成污染。统计显示,目前每个欧盟成员国公民平均每年“生产”17~20公斤废旧电器垃圾,更可怕的是,这个数量正在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长。
针对这种状况,欧盟委员会一直设法指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体系和实施办法,寻求控制和减少DEEE的数量,以及其中有害物质的含量。
2003年2月,欧盟颁布了WEEE和RoHS两项指令,要求分别于2005年8月13日和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WEEE指令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废弃电子电器设备的回收体制,控制其数量以及它们对环境的危害。而RoHS指令,中文译名为《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该指令的主要目的是限制电子电器产品上使用铅、汞、镉、6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等6种有害物质。
按照欧盟的有关规定,各成员国必须根据WEEE指令的原则,出台本国相应的具体法律措施,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有部分欧盟成员国无视这一规定,没有按时提交具体措施。
日前,欧洲委员会已经向法国、意大利、英国、波兰、马耳他、希腊、芬兰和爱沙尼亚出示“红牌”,警告这些国家尽快就本国落实WEEE指令提交相关措施,否则,将向欧洲法院提出起诉,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据悉,法国之所以没有及时出台WEEE指令的具体法律措施,关键在有关各方对于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的“收费机制”没有达成共识。
按照WEEE指令的原则,欧盟各国应该建立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体制,具体来说,就是要求消费者在购买新的家电产品的同时,应该同时交出同类的废弃家电产品,说白了,就是“以旧换新”,不仅消费者有这个义务,而且电子电器产品制造商和销售商也有这个义务,即要求购买新家电产品的顾客,同时提供同类废弃产品。
除此之外,WEEE指令还要求建立废弃电子电器垃圾的分类回收体系,要求各成员国建立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站。在出售的所有相关产品上,粘贴特殊标签:“一个打叉的垃圾箱”,凡贴有此标签的产品,必须投放到专门的垃圾收集站。
然而,所有这一系列回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都涉及到一笔额外的费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回收成本费用摊销比例”的问题,即谁来支付这笔额外的费用。目前,在法国,对这个“摊销比例”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百分之百地由电子和电器生产和销售企业负担。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由当地政府承担,或者至少应该承担一部分。
由于各方意见争执不下,导致法国至今无法向欧洲委员会提出本国执行WEEE指令的具体法律措施。
随着8月13日的到来,WEEE指令的执行已经迫在眉睫,此间舆论认为,由于目前不仅法国,尚有若干欧盟成员国都无法按时实施WEEE指令,欧盟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恐怕只能选择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对违规的国家执行罚款。
然而舆论认为,不论“摊销比例”如何制定,这笔额外的费用,其实最终还是落到纳税人,或者消费者头上,对他们来说,结果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不过,这个结果对于电子电器产品制造商和经销商来说,结果可能是性命攸关的,因为,目前在法国市场,电子电器产品已经是薄利市场,任何成本的增加,都可能对产品的市场销售产生致命的后果。
据报道,由于上述两项指令涵盖的电子电器产品几乎包括了所有民用电子电器,而2004年中国电视、电冰箱以及电脑等5类电器产品的出口量就达到7200多万台,其中每年出口到欧盟市场的该类产品金额达数百亿美元,毫无疑问,上述两项指令,特别是欧盟各成员国为执行上述两项指令而制定的本国具体实施法律措施,将直接关系到中国家电和电子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前途和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