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质量月”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湖北省蕲春县质监局稽查分局针对该县实际,结合自身职能,加大对建材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借“质量月”东风,进一步规范该行业市场经济秩序。
9月4日至9月8日,该分局执法人员对全县辖区内各种品牌的水泥产品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共涉及生产企业、建筑工地及批发门店28家。检查发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计量不足。由于包装袋质量不过硬,少数品牌的定量包装水泥产品经过装车、长途运输和卸载之后,存在明显的计量不足现象。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几种品牌的水泥产品,计量误差平均值为1.5—2.7Kg。二是标注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去年6月份,国家就颁布实施了新的水泥产品强制执行标准GB175-2007,明确规定普通水泥强度等级中取消32.5和32.5R,但目前仍然有少数企业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国家标准,继续标注32.5和32.5R。三是违法使用免检标志。去年8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就取消了产品免检制度。但仍有个别企业使用标有“国家免检”字样的水泥包装袋,并自称是剩余的包装袋。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对国家相关规定再次进行宣贯,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各生产销售单位限期整改,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执行标准和关于取消免检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