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到今,湖北省黄石市共有76家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在省监督检查中不合格,该局严格按照《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后处理工作,认真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并寓监管与服务中,目前,黄石市区域内的不合格食品企业全部完成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率达93%。
据悉,大半年来,黄石市食品加工企业列入省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有糕点、饮料、大米、卤制品等。监督检验结果显示,所抽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菌落总数、霉菌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该局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多种形式扶助企业整改,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强化食品企业责任意识。向企业宣传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让他们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责任意识,自觉生产加工合格食品。
二是建立整改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等,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
三是对建立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标准,逐家上门督促并帮助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四是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查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检。
五是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向质监局汇报产品质量及经营状况。
六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跟踪服务力度,全面把握企业的产品质量特点,有计划提供技术和工艺指导。
七是加强小作坊升级改造力度,上半年,在省局抽查76家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中,有9家小作坊圆满完成升级改造,其中有4家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黄石市质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稳定,为构建平安黄石、和谐黄石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