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0日起,消费者若发现充装的液化气短斤少两,超出计量误差0.5公斤,可向浙江省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由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先行给予“双倍”赔付。
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液化气市场的充装行为,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出台了《玉环县液化气充装计量不足先行赔付实施办法》,于9月10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在液化气市场上,一些不法商家为牟取暴利,充装销售液化气时经常故意短斤少两。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在每年的计量执法监督抽查时,都有发现市场上的瓶装液化气净含量不合格。为了从源头上杜绝这种短斤少两的欺诈行为,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大了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力度。新出台的《县液化气充装计量不足先行赔付实施办法》规定,该县境内各液化气公司充装的瓶装液化气,必须达到14.5±0.5公斤,否则视为充装量不足。此外,各液化气公司必须在各自充装的钢瓶瓶口加封识别标志,标明充装单位名称、质量技术监督“12365”投诉举报电话等,且保证上市钢瓶的封口标志完好。
与此同时,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社会承诺,如果消费者发现新充装的液化气有短斤少两的,可在10日内拨打“12365”投诉。若确认系短斤少两的,由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先行向消费者补偿不足部分的价格,并赔付一倍不足部分价格,然后依法追究充装单位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