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在基层。为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监察工作,山东省泰安市质监局于近期专题研究,从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三个方面研究出台了具体意见。
要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监察机构防范、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是加强县局安全监察机构建设。要求县局要确保安全监察机构人员保持在3人以上,且至少有2名持安全监察员证的正式人员;要保持安全监察机构队伍稳定,县局安全监察科长的任免要向市局事先通气、事后备案;要加大培训力度,尽快提高基层安全监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县级局安全监察机构每人每年参加市以上专业培训不少于120课时;要加强安全监察人员劳动保护,配备必要的现场防护装具,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分管特种设备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监察科长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县局每月给予他们一定的话费补助;要加强安全监察机构装备建设,配齐配全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装具,保证日常工作用车;要突出加强安全监察人员的纪律约束和工作考核,对违反工作纪律、损害部门形象,工作拖延应付、不依法履行职责、影响安全大局的要从严从重处理;不能胜任安全监察工作的,要坚决、及时予以撤换。
二是加强基层制度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县局安全监察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形成工作落实、组织严密、制度规范、责任清晰、监察有力的基层安全监察工作体系和工作标准。
三是加强基层经费保障。泰安市质监局每年给予县局一定的安全监察经费补贴,要求县局也要相应安排配套经费,以保障安全监察工作开展。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