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质监局对全市39家单位销售的644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立案查处23起,查获不合格钢筋122吨,涉案货值达42.7万元。
建筑用钢筋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建筑常用直径为10mm、12 mm的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为±7%。而实际抽样检验结果中,以上类型不合格钢筋的重量偏差平均达到-14%左右,短斤少两现象突出,一旦流入建筑工地,将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造成隐患。质监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不合格钢筋行了查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