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大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宁夏自治区平罗县采取六项措施,严格规范养殖环节投入品的使用。
一是实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货台帐“一账通”制度。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备的进货台帐、保管档案,准确记录并保存好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货依据,以备质量追踪溯源。
二是实行准入备案制度。凡进入我县辖区销售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在入市前,经营者必须出具GMP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原件,产品检验报告,待审查合格后方可入市。
三是协助各养殖场(户)建立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确保投入品使用安全。
四是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动监所定期公布通过GMP企业名单及当年度检出不合格药品、禁用产品名录等相关信息,使各经营户、养殖场(户)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自觉抵制不合格产品。
五是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畅通广大群众举报销售假劣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渠道,将各经营户纳入社会监督,促使其销售合格产品。
六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监督管理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执法犯法、不公正执法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截止目前,全县共清理整顿兽药饲料经营户75家,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查处假劣兽药及无批准文号饲料添加剂案18起,立案查处8件、当场处罚10件;没收假劣兽药及无批准文号饲料添加剂85种,1421袋(盒);罚款9971元;取缔了5家兽药流动摊点;召开了一次假劣兽药饲料销毁现场会,对没收的假劣兽药及无批准文号饲料添加剂全部进行了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