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和中秋节即将到来,为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在干部职工中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泰安检验检疫局采取五措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做到严防死守、防微杜渐。
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为了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动员工作对象举报犯罪线索、激发举报热情,泰安局将出台举报奖励制度,制度规定,凡是工作对象的真实举报,并提供了重要的证据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奖励1000元现金,奖励基金由被举报人承担。并于近期就本制度给进出口企业等工作对象发出书面告知,要求企业加大对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监督。
进一步完善特邀廉政监督员联系制度。在前期召开特邀社会廉政监督员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社会廉政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充分调动廉政监督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全局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及时向特邀社会廉政监督员提供有关检验检疫和廉政建设工作的信息、资料,便于特邀社会廉政监督员及时了解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年向每位特邀社会廉政监督员发送“征求意见表”或调查问卷等,听取特邀社会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每年召开特邀社会廉政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研究、解决特邀社会廉政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总结、推广特邀社会廉政监督员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特邀社会廉政监督员参加活动、阅读文件和参加业务培训;局党组每年将上门征求特邀廉政监督员意见至少两次以上;扩宽联系渠道,以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特邀廉政监督员回访联系。
与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落实与泰安市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共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双方将在行风评议、警示教育、移送案件、提供案源、协助重大执法检查活动等诸多方面开展合作,加强沟通与交流;双方将应邀互为对方干部职工培训专业工作和法律法规知识。检察院将为泰安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双方商定建立有效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共同会诊剖析体制、机制、制度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以山东局《政府采购办法》为依据,建立健全本局政府采购制度,切实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强化预算约束,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严格审核各采购单位的预算,尽量做到项目细化,科学估价,既保证需要,又减少浪费;政府采购计划制定完成后,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核定的金额执行;规范工作流程,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合理。严格执行各种采购方式的工作流程;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充分发挥互联网及平面媒体的作用,使更多的信誉好、有能力的供应商加入到政府采购中;当场公布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的最后结果,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凡属于政府采购行为,对于经手人都必须实行双人制,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强化内部管理,有效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每年开展两次群众内部评议,通过会议评议与通报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对于评议的后三名,局党组成员要进行诫勉谈话;严格实行财务“会审会签”制度,一把手主管财务,并明确一名协管财务的局领导,机关的各项开支必须经单位协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核会签后,才能由本单位法人代表签批、生效;加强廉政教育培训,对全体职工进行“十不准”等廉政规章制度考试;按照山东局要求,开展一次信访排查,对收到的信访线索进行分类梳理和认真核实,及时予以核查,对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认真总结重点岗位轮换的工作经验,扩大“一岗双人,定期轮换”制度的执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