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浠水质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日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次专项行动,浠水质监局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锅炉、压力容器较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包括在监督检查和定期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经自查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单位等作为重点整治的对象。在检查过程中,按照四个“严格”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
一是严格定期检验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设备定期检验和安全附件定期校验,必须取得检验或校验合格报告,凡是未取得检验合格报告或未进行定期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含安全附件)严禁投入使用。新安装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前必须进行监督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二是严格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在岗作业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才能上岗作业,无相应有效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三是严格锅炉、压力容器行政许可。按照“三落实、两有证”的安全监管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合法使用手续。凡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证;已取得许可的单位经检查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申报撤销其行政许可。
四是严格安全和节能管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节能减排制度,务必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经过为时两个月的摸排整治,及时排查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做到了防消结合,防微杜渐,确保乐我县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