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检验检疫局对货证不符、品质不良的101.47吨、货值16.94万美元的加拿大进口冻鲽鱼成功实施了退运,此次查处的进口不合格水产品是该局今年以来涉及货物数重量和货值最多的一次,有力维护了进口企业的利益,保障了烟台地区进口食品质量安全。
自“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开展以来,烟台局从“进口准入、进口检验、后续监管”三个重点环节入手,出台了多项措施全面加大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力度,相继在韩国进口鱿鱼中检出单增李斯特菌,在韩国进口带壳小鲍鱼中检出沙门氏菌,在日本进口调味料检出未声明的转基因成分等,发现韩国进口孕产妇奶粉缺乏中文标识等问题,为防止有毒有害食品传入,保障进出口食品的安全,烟台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这些产品均实施了依法退运或销毁,坚决保护国内广大消费者的“餐桌”安全。
一是严格审核单证。以随附报检单据审核为切入点,重点审核企业进口报检随附单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原产国的卫生证明是否符合我国强制性要求等,在凭证上把住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关。
二是认真现场查验。烟台局在对进口食品开展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敏感国家和重点商品,对来自敏感国家的食品或重点食品实施批批监卸、现场查验,对产品包装、标识、感官检验等重点检查。针对进口水产品质量问题多发的现象,及时搜集有关风险预警信息,实施抽检比例的动态调整,对一般进口水产品严格确定抽检比例,不放过任何可疑食品。
三是针对重点检测。随着进口食品的日益增加,检测资源不足的问题愈加明显,针对这一问题,烟台局依据风险分析确定重点检测项目和抽检项目,提高检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对进境养殖水产品重点检测养殖药物残留,对输欧水产品重点关注重金属是否超标,对进口预包装食品严格检验国家标准的强制卫生指标等,真正地将检测资源用在了“刀刃”上。
四是严密后续监管。建立原辅料使用核销制度,结合原辅料备案管理措施,落实企业源头控制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大一般贸易进境食品的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要求进口企业建立销售和使用台账,确保进境产品的可追溯性,既能放得快,又能管得住。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烟台局利用当地报纸、电视、网站大力开展质量宣传,将进口食品的辨认、标识等常识及时告知当地群众,同时,结合《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通过设立宣传看板、印发图册、张贴宣传画、商场现场巡讲等多种方式,将购买、使用进口食品需要注意的事项都传授给广大市民,掀起了当地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小高潮,使每一位市民都成了维护进口食品安全的“协管员”,为长期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