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召开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在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特别消费警示:今年上半年涉及媒体购物投诉咨询上升,应引起广大消费者注意。

  据全国各级消协组织投诉统计,今年上半年,涉及销售服务的投诉量同比上升68.7%,居投诉增幅首位,其中媒体购物占主要方面。另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热线电话统计,今年以来,涉及媒体购物的投诉咨询超过四成,媒体购物问题呈多发态势。

  目前,媒体购物的主要形式有: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广播购物、电话购物、报刊购物和短信购物等。通过这些购物形式,消费者足不出户也能方便、快捷地完成购物。然而,由于在媒体购物中,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大多通过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来实现,整个过程消费者并没有直接面对商家的机会。于是,一些商家或快递公司依靠单方面设置的减轻、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条款,使得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购物广告辩证看。当前,一些经营者通过媒体特别是电视轮番轰炸、反复播放购物广告,夸大宣传产品的功能效果,冲击视听极限,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

  诈骗胁迫速报警。发现媒体购物产品的功能效果存在明显夸大虚假宣传的,要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一旦发现商家或快递员有合谋诈骗行为或存在胁迫付款的情况,要迅速报警。

  不让验货别交钱。在媒体购物中,一定要变被动为主动,不要轻易作出付款后再验货的承诺,不要轻易将钱款交付给商家或快递员。商家或快递员不让先验货的,应当拒绝签收。

  订货单据要保全。参与媒体购物时,一定要妥善保存好订货单据(如网页记录、电视广告、电话录音、短信留言、购物协议等),在不先付款的前提下,发现货不对板或假冒伪劣的,可以拒绝付款。不要听信付款后问题能得到快速解决的各种承诺,也不要轻信可能被诉诸法律的各种说辞。

作者:康宁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