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质监局委托有关质检机构对该省生产的洗涤用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省洗涤用品合格率为71.4%。
按照洗涤用品相关标准进行判定,有3批次餐洗剂的总活性物含量和甲醛、1批次洗手液的总活性物含量不合格。标准要求餐洗剂的总活性物为≥15%,但检验发现2批次餐洗剂实测值均为14%;标准要求洗手液总活性物含量为≥15%,但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总活性物含量实测值为6.8%。标准要求甲醛≤0.1mg/g,不合格产品甲醛含量实测值为0.2 mg/g和0.3 m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