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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质监局三举措监管大米不规范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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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粮食市场大米面粉定量包装较为混乱,尤其是重量、净含量标识混淆不清,包装规格繁杂、误导消费者等问题,近日福建省长乐市质监局、长乐市粮食局联合召集粮食企业召开整治粮食市场大米不规范包装会议,采取三项措施明确规范粮食市场大米包装。一是明确规定9月1日起执行《粮食销售包装》国家标准,自觉遵守《规范包装标签标识自律公约》;二是严禁生产、销售短斤少两的粮食,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粮食行业的整体形象;三是9月1日起不生产或进销不规范包装大米,10月1日起不销售不规范包装大米,并签订《承诺书》。各粮食企业均表示坚决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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