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南省共有电力客户173万户,各类用户中拥有自备应急电源的有3445户。由于电源配置没有统一标准,给电网稳定运行和人身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从17日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了解到,今后海南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将执行统一标准。
8月17日上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和省工信厅在海口联合召开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规定(试行)宣贯工作会议。
从会上了解到,海南省有电力客户173万户,其中大工业用户958户,截至今年7月底,海南电网各类用户中拥有自备应急电源的有3445户,共有发电机3844台,容量为665万千瓦。由于长期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没有统一标准,政府和电力监管部门一直没有较为详尽管理标准可以参照执行,给电网稳定运行和人身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新制定的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规定(试行)稿中,根据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造成的危害程度,对特级、一级、二级电力用户负荷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并根据不同等级的电力用户规定了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要求,明确了供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政府相关机构的主要职责。此项规定的出台对于促进海南省电力市场和谐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对于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保障重要客户正常用电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