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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传染病控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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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WHO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方案的调整,我国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从应急管理状态调整为常态管理,继续采取对外防止传入,对内防止扩散措施,降低人群感染率。检验检疫机关设在口岸的卫生检疫机构其首要任务就是防止国际间的传染病经口岸传入我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虽然转入常态管理,但是,口岸防止甲型H1N1流感传入的形势依然严峻。同时,其他有碍口岸公共卫生的突发事件也要纳入监管之中。面对口岸防控任务日趋艰巨,如何完成当前的防控任务和减少甚至避免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口岸综合能力建设,应是检验检疫人员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牢固树立疫情观念,有效防控疫病传入

  我国为履行《国际卫生条例》赋予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简称检疫法),在入出境海、陆、空港口岸设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人员、货物等实施检疫查验,防止国际间传染病通过国境口岸传入我国。近30年来,由于传染病谱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和防控能力的提高及疫苗的使用,也发生了变化,国际检疫传染病鼠疫、霍乱、黄热病也得到有效控制,国际间传播的机率随之减少,其它能导致公共卫生事件的如埃博拉热、拉萨热、马尔堡热、西尼罗热等传染病在口岸很难发现。加之,口岸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越来越多,检疫查验人员难以满足日益增长口岸检疫查验工作的要求,改变传统的卫生检疫模式,势在必行。

  但是,在改革的同时,不能淡漠《国际卫生条例》赋予的职责,不能忽视检疫法必须履行的任务,牢固树立疫情观念。作为国境口岸的检验检疫人员必须及时了解分析国际国内传染病疫情动态及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结合本口岸实际,制定防止疫情通过口岸传入传出的有效措施和应急预案,为开展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技术支撑。甲型H1N1流感在世界范围迅速传播,再次向广大传染病预防工作者,包括国境口岸检验检疫人员敲响警钟,新传染病不断出现,老传染病死灰复燃,给人类生命安全和国际旅游、贸易带来严重的威胁。国境口岸对防止国际间传染病传入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屏障作用,无论口岸监管模式如何转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这根弦不能松,一旦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能坦然应对。

  提高口岸综合能力建设,是防止疫病传入基本保障

  《国际卫生条例》对口岸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国近几年通过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卫生海港活动,全面推动了国际机场和国际海港卫生设施、饮用水管理、媒介控制、废弃物处理等工作。据业内人士分析,因流感病毒株变异快,秋冬季节往往是流感流行的季节高峰,口岸疫情防控仍然是当前和今后检验检疫机关一项持久而艰巨的任务。经过这场未结束的疫情战,再次考验了口岸综合能力建设是否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就国际空港口岸而言,全国近50个国际机场,口岸综合能力建设差异很大,发展很不平衡,一部分只能应付平时日常检疫查验,一旦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凸现出口岸综合能力建设的缺陷。《国际卫生条例》对口岸能力建设提出了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满足出入境人员疾病监测、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口岸疾病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功能完善的监测与研究实验室,配备适应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口岸防控甲型H1N1流感,也暴露了口岸综合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针对各口岸实际,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研究解决方案,按照《国际卫生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口岸综合能力建设,以应对国际间传染病传入的风险和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加强部门间协作,科学有效防控疫病

  我国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一条措施,是值得总结的成功经验。WHO通报疫情后,我国迅速成立由卫生部牵头、33个部门参与的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传染病、流行病、临床医学等方面的专家及时分析疫情,联合制定防控策略和措施,对防止外来疫病的传入和国内疫情的蔓延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可见,对于某一传染病大范围流行,仅靠卫生部门、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才能保证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保护人民健康安全。口岸作为一个特定区域,设在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执行检疫法,在口岸开展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其目的就是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国际传播,避免对国际交通和贸易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常态情况下,依法行使权力,按程序开展工作,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目前的力量,的确难以胜任。为此,检验检疫机构要认真总结口岸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经验,平时与口岸联检机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单位、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进行信息沟通与交流,每年有计划的开展多部门联合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战时,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的作用,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技术人员急赴现场,有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作者:赵清慧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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