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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处罚大米包装不合格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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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8月13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福州市质监局、粮食局对福州市场大米生产、批发、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150多家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合格率不到15%,不规范包装大米普遍存在短斤缺两,目前相关企业已受到处罚。

  为了规范市场,日前,福州市粮食批发市场内的62家批发、工厂签订承诺书。承诺:今年9月1日起不进(不生产)不规范包装大米。今年10月1日起不销售不规范包装大米。

  据介绍,《粮食销售包装》对粮食包装容器提出了要求,其中大米等颗粒状粮食包装规格有9种,分别为:1公斤、2公斤、2.5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20公斤、25公斤、50公斤等。福州市粮食局提醒消费者尽量购买上述规范包装的大米。

作者:洪玉英 来源:东南快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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