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委对济南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大姐)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阳光大姐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验收的家政类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2007年,阳光大姐先后申报省级、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建立健全了覆盖全过程的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子体系共345个标准的家政服务标准化体系,成为企业和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技术保证。
目前,阳光大姐拥有9家直营店、9个社区服务中心和20家连锁店,参加培训的服务员5万余人,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月嫂、居家养老、保洁、医陪等12大类30余种家政服务项目,以及母婴用品配送、婴幼儿早期教育、民俗工艺品开发制作、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蔬菜示范基地等与家政服务相关的多个领域。阳光大姐以其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培训系列化、组织网络化,成为济南乃至山东省首选的家庭服务品牌,被确定为全国妇联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山东省服务名牌等,并被列入济南市第三产业和贸易服务业重点企业。
据阳光大姐负责人卓长立介绍,通过标准化体系建设,阳光大姐从管理到服务,从软件到硬件,从社会效益到经济效益,都取得了明显成效。阳光大姐通过标准体系建设总结出一套以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支撑的有效运营模式,对于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