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发布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2009年8月24日,世博会倒计时250天之际,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的语委和质量技监局在上海召开《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沪苏浙地方标准联合发布会,共同宣布通用于沪苏浙地区的《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正式颁布实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2010年世博会的日益临近,长三角地区公共场所的英文使用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面临迫切需求。但由于翻译水平参差不齐,以及缺乏统一的参照标准,各地均存在很多英文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比如单词拼写错误、语法运用失误、印刷排版不符合英语规范、译法不符合英语使用习惯,以及同一事物或概念在不同场合下的译法不一致等等,不但没有方便外籍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反而使他们感到困惑,进而影响了整个长三角地区的社会文明形象和国际化进程。因此,制定适用于整个长三角地区的英文译写标准,规范各地公共场所的英文使用,对树立长三角地区的国际形象,特别是对办好一届成功、精彩的世博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是由二省一市语言文字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组织三地专家制定,通则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根据三地公共场所英文译写的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并经上网公示和专家审定。通则对公共场所英文的译写原则、翻译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通则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通则》正式颁布实施后,标志着三地公共场所中最常用的英文有了统一的参照标准,也标志着长三角两省一市三地联动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通则》发布以后,三地还将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和颁行针对特定行业领域的英译规范的分则。两省一市语委和质监部门在世博会召开之前,将联合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公共场所英文使用检查整治活动。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5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