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2009年第二季度药品质量公告中,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6种在医疗机构中抽验出的不合格药品。分别为:
从“北京市崇文区红十字会国龙中医医院”抽验到的“复方氢氧化铝片”,标示生产企业为“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批号B 080901,不合格项目为“重量差异”。
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验到的“川贝母”,标示生产企业为“北京峰顺康医药有限公司”,批号07102001,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
从“北京通州柳岸方园综合门诊部”抽验到的“盐酸小檗碱片”,标示生产企业为“北京中新制药厂”,批号071008,不合格项目为“溶出度”。
从“延庆县大榆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验到的“菟丝子”,标示生产企业为“安国市光明饮片加工厂”,批号060812,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总灰分”。
从“北京广慈中医药研究院广济中医医院”抽验到的“穿山甲、法半夏”,标示生产企业为“安国市百草药材行”,批号090201,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总灰分”。
特此提示广大药品临床使用者在药品使用过程中予以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