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些新的汽车产品国家标准,同时对一些原有的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公布了《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23:2008)及《机动车辆产品(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58:2005)、《机动车辆产品(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56:2005)中涉及有关国家标准修订及新纳入强制性认证的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详细内容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公文公告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