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好坏,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素质。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几年了,民族工业要融入世界经济的海洋,最关键的一条就是产品质量。经济学家指出,当前困扰我国市场有四大难题,即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保护、三角债和地方保护主义,除三角债外,其余三项都与打假有联系。
一、假冒伪劣屡打不死的原因:
1、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市场机制不规范,流通秩序混乱。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保护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利益,采取重复检验等手段设置贸易壁垒,搞保护主义;有的地方市场建设指导思想不端正,有“先发展,后规范”的思想,不准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搞封闭式经营,等到假冒伪劣成了气候,问题成了堆,再去规范。例如某地的专业批发市场,市场还没完工,地方领导出台了许多条条框框,不准这家检查,不准那家检查,总之不让任何单位插手,最后导致该市场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使原来热火朝天的市场变得“门可罗雀”。有的地方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和面子,对一些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大案要案不让查处,已被查处的也想方设法不让曝光;有的少数领导干部包庇、保护制假售假者,充当假冒伪劣分子的后台,给其通风报信,为制假售假者出面讲情,给打假工作人员施加压力等等。地方保护主义使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受阻,形成了一种“进不去,查不着,罚不动”的不良形象,造成优难胜、劣不汰,造假分子依旧逍遥法外,使造假分子形成一种“不怕打假”的恶果。
2、企业内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技术条件和检测能力差,少数企业“怕打假”。企业所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差不多有80%左右的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部分企业领导质量意识淡薄,片面追求效益,忽视质量,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特别是需求两旺、供不应求时就把质量和标准放在一边,粗制滥造。某些地方领导为了“政绩”和“面子”,片面追求企业增长率,盲目投资建厂,搞重复建设,其结果只能生产出低劣的产品,而这些企业多为中小型,特别是乡镇企业和个别私营企业,他们根本没有检测手段和能力,不能进行出厂检验,产品合格率较低,甚至有的直接生产假冒名优产品,缺斤少两,坑害百姓。商品经销单位和个人法律知识匮乏,缺乏进货验收制度,甚至有些经销者受利益驱动,购销假冒伪劣商品或残次品。有的企业打假决心不够,力度较弱,甚至有的企业不但不想打假,而且还“怕打假”。企业“怕打假”的原因很多,其中较普遍的现象是认为打假花费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有的企业甚至觉着花了钱,最后也不一定能将假冒伪劣斩尽杀绝。比如消费者通过媒体的打假报道,知道某品牌产品被假冒,为了避免买到假冒产品,只好改用别的品牌产品,反倒影响了正规产品的销路。所以许多厂家索性就不打假,装聋作哑,任制假售假者分食市场,或者故弄玄虚,掩耳盗铃,口口声声称自己的产品如何不被假冒,实际上是自欺欺人,这些不负责任的做法最终倒霉的不仅仅是广大消费者,还有企业本身。
3、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漠。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是质量技术监督打假的坚强后盾和基石,然而在打假中却遇到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有些消费者蒙受假冒伪劣之害却不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有的群众认为打假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不相干,所以不屑举报;有的人则怕制假售假者打击报复,所以不敢举报;有的群众在执法人员执法时说风凉话,不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起哄闹事。如此种种表现,不但影响了打假的范围和力度,更助长了制假售假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假冒伪劣的危害
1、假冒伪劣严重危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几年,食用劣质食品、饮料中毒;使用劣质洗涤剂、化妆品灼伤毁容;使用劣质的煤气罐、啤酒瓶爆炸致伤、致残;劣质农药、化肥、种子坑农害农;劣质电器、热水器致死人命等恶性案件频频发生。假冒劣质商品使广大消费者蒙受了人身的、经济的和精神方面的伤害。1998年山西朔州假酒事件,数十人中毒身亡,令人触目惊心。安徽等地的假劣奶粉案让许多儿童受到致命的摧残,贻害无穷。河北省虽未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恶性案件,但假冒伪劣商品曾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2、假冒伪劣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企业的权益。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正当竞争和低价倾销,导致真货斗不过假货,名优商品斗不过伪劣商品。假冒伪劣商品横行,打击了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目前河北省每一种新产品投放市场,几乎都会出现相应的假冒伪劣商品。据1998年调查,本省27家名优商品生产企业的16类93种商品几乎全部被假冒,年损失产值4.3亿元。许多企业已经不愿或不敢在新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制上大量地投资,严重影响了河北省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3、假冒伪劣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由于假冒伪劣商品基本上是非法地下生产,又主要以非政治手段进入市场流通。因此,既逃避了流转税又逃掉了企业所得税。据国家有关部门测算,近几年假冒伪劣商品给国家税收造成的损失,每年高达250亿元左右。我省税收流失数额也是非常巨大的。
4、假冒伪劣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滋生了大量的腐败现象。从已查处的案件来看,凡是假冒伪劣商品猖獗的地区也是腐败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假冒伪劣商品横行,有的就是因为某些腐败分子的直接参与、包庇和纵容,这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腐蚀了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打假对策
假冒伪劣商品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影响到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为此,要按照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循环经济的要求,围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治理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工作力度,扶优扶强。
1、要继续严查“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五彻底”(彻底断电、彻底捣毁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原材料、彻底没收不合格产品)。对污染大、能耗高、质量差的“小水泥”,要严格按照市场准入的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要把打假的重点放在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农资、化肥、建材、汽车零配件、纤维及制品等方面,推动打假治劣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信用档案,促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诚实守信,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质量信用体系。
2、要加强内外协调,实行整体联动。建立“政府主导、群众参与、覆盖社会、上下联动”的网络体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效地解决了大生产与小监管的问题。执法打假部门突出本部门职责,主动加强监管,制定本系统辖区监管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本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职责、监管程序,将“县为基础、划分区域、责任到人、省市督办、奖惩兑现”的要求具体化、防止责任悬空。
3、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定期发布质量公告,加强工作动态报道,剖析典型案件,唤醒社会公众重新认识制假售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危害性,强化群众和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共同铲除假冒伪劣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