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近期发布《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67-3-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2-98)同时废止。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第3.3.4条、第3.3.5条、第3.3.6条、第3.3.7条、第4.2.7条、第4.5.8条、第5.1.3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3.1条、第5.3.6条、第5.4.14条、第7.1.4条、第7.5.2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