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江苏省南通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了“市长质量奖”的相关规定,正式启动首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南通市政府徐辉副市长对进一步做好“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南通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南通质监局张伟副局长就“市长质量奖”的相关情况作了具体说明。今年5月,南通市政府出台了《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设立该奖项的目的是主要是为了树立标杆,营造社会质量氛围,鼓励企业提高竞争力,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主要面向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企业,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原则上每类单位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每年不超过1家。
日前,《南通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南通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指南》、《南通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管理办法》、《南通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流程》等各项配套办法已经拟定,经公开征聘、培训考核后“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库也已建立,同时,首届“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已经结束。经会议讨论,《南通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等一系列相关管理制度原则上予以通过。
徐辉副市长表示,“市长质量奖”是南通市质量领域的最高奖项,奖项的授予必须体现出严肃性和权威性,评奖过程必须做到组织严密、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同时要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