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甘肃禁止小作坊食品进入超市销售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8月18日,《甘肃省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出台并在全省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进入超市进行销售。

  食品生产小作坊是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管处负责人介绍说,该办法对小作坊生产环境、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不得跨县域销售,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做到专柜存放、专人添加,并单独使用台账。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简易包装,散装食品应在密闭卫生的容器贮存和销售,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最小包装加印(贴)限定区域销售标志。

  近年来,甘肃省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目前全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已达到1628户,共颁发了203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随着这项制度的深入实施,大量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企业被停产、转产或被市场淘汰,一大批规模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作者:新华社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