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是由原常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常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江苏省化工压力容器检测中心站合并组建于2005年12月,隶属于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常州市7万余台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任务。
该分院共有在职职工156人,专业技术人员114名,占职工人数的73.5%。其中高级工程师39人,检验师69人,各类持证检验人员135人,持证数量562项。固定资产5157万元,房屋面积11460㎡,各类检验仪器、设备508台套,2008年共检验特种设备38000余台套。参与起草了《GB 1576-2007工业锅炉水质》、《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GB-T18300自动控制钠离子交换器技术条件》、《GB-T1392201水处理设备性能试验》、《锅炉介质检测人员考核规则》、《压力管道元件监督检验条例》等一批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提升了检验机构整体形象。
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组建后,着重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基础促进有机融合;实行有效绩效考核,全面提升各项能力;开展文化建设活动,凝聚人心推进工作上台阶;创新服务机制,为地方经济发展助力护航。组建3年多来,连续获得“文明单位”和江苏省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
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依托常州市低温绝热设备制造企业在全国的优势地位,积极筹建江苏省低温绝热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09年江苏省特检院定点常州分院为全省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基地,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低温绝热气瓶检验资质增项核准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派的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顺利通过评审,继广州、大连后全国第3家获得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
低温绝热气瓶检验资质的获得,填补了江苏省低温绝热气瓶检验的空白,将全省两万余只在用低温绝热气瓶纳入安全有序管理,为确保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为建立“江苏省低温绝热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筹建“国家低温绝热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