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交流学习形式很好,我们直接接触活生生的案例,学到了很多东西。”
“市局的案件也有做得不够的地方,在案卷号为021的案件中,我就发现了3处‘硬伤’。”
“对比之下,我们找到了差距,但也发现了自己的优点和特色。”
这是7月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质监局小河分局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研讨活动现场的讨论片断。自6月以来,贵阳市质监局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了以“百案下基层、专家到一线”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研讨活动。
出“新招”以下评上
多年以来,质监部门上级对下级的行政执法指导,多以一年一次或两次的行政执法检查为主,而检查多以听汇报、查卷宗、写总结为主要方式。在检查中开展指导,而检查时,又以查出问题的多寡为考核依据。这种将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基层质监执法人员往往情绪上有抵触、思想上有包袱。检查之前,怕被查出问题,临时突击,增补手续的现象时有发生,极个别的单位还将自认为有办理缺陷的案件藏匿起来,上级部门看不到真实的案件办理情况,指导也就失去了针对性和有效性。
提高执法水平,必须出“新招”。2009年初,该局从稽查分局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上半年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中随机抽取了100个卷宗,深入到各区、县(市)质监局,开展了以基层执法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以真实案例研讨为载体的执法指导活动。活动中,由各区、县(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认真查阅市局案卷,针对具体案件进行案情研究,通过找问题、提问题、挑毛病、提建议等方式与市质监局法制部门及市局稽查分局相关人员进行研讨,各区、县(市)质监局作为“考核人”,上级部门作为“被考核”对象,实行“以下评上”,最后由各区、县(市)质监局写出案件的评议意见。
请专家解疑排难
在案例研讨过程中,该局组成专家组参与研讨全过程,专家组由长期从事质监行政执法工作,且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执法人员、以及贵阳市北斗星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组成。专家组与各区、县(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研讨中就研讨案件办理的优缺点、查阅中挑出来的毛病、执法技巧、执法难点等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交流、研讨,充分交换意见,不护短、不回避,以案说法,适时对区、县(市)质监局的执法人员提出的疑点作出权威的解答和指导,起到了释疑、解惑、明理的作用。
外聘法律专家则从专职律师独立、专业的角度来审视质监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针对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角度、办案思路、办案难题等方面提出客观、公正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律师的介入,使得整个案例研讨活动更加客观,指导更加有力,说理更加透彻。
在基层执法人员对市局案件卷宗实行“以下评上”的同时,市局专家组也进行传统的“以上评下”,对各分局办理的案件进行查阅,将查出的问题梳理成指导建议,反馈给基层质监局。
由于这种以真实案例带动学习思考的方式灵活生动,对比性强,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不少执法人员表示,他们从案件的查阅和交流座谈中直接获取了很多宝贵的执法技巧和先进执法经验,这种指导方式让他们拓宽了眼界,拓展了案源,理清了思路,找准了自身问题和差距,受益匪浅。由于查出的问题不作为考核依据,这也使基层执法人员真正放下了思想包袱,原本“藏匿”起来的“压箱底”案件或正在办理的疑难案件,基层执法人员统统拿了出来,请求指导,针对个别问题,有的执法人员还和专家组展开了争论。
剖“麻雀”提升水平
专家组欣喜的是,此次“百案下基层”研讨活动,还有一个意外收获,那就是通过解剖“麻雀”,许多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多年来,该局稽查分局办理的案子一直都走在全系统的前列,也是全系统学习的榜样。但就在办案思路、办案模式、办案技巧趋于成熟的同时,也形成了发展的瓶颈,进一步突破和创新有很大的难度。此次将该局100个“压箱”案拿出来到区县局研讨,基层执法人员在学习借鉴的同时,对具体案件查找出大大小小的问题30余个。对此,一位专家组成员说,这些查出的问题,少数是执法人员办案粗心导致的,更多的则是多年形成的固定思维模式或固定操作模式导致的。
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解克俭表示,“百案下基层、专家到一线”这一行政执法指导模式的创新与推行,一是转变了质监部门多年来“以上评下”的刚性、单一执法指导模式,以案说法、生动直观,指导能真正取得实效;二是转变了上级部门的行政监督理念,即将监督与学习相结合,又将考核与指导分开,让基层执法人员从考核的压力中解放出来,全心学习,提高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