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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水的标准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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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云上善若水,然而在中国的瓶装水行业,迄今为止,对于如何定义“一瓶好水”,标准依然模糊不清。

  追根溯源,西方的瓶装水最早是以奢侈品身份出现。19世纪,如今属于雀巢集团的vittel矿泉水是因其有助于治疗肝病、胆病、肾病,才获得了政府许可。而随后延续至今的梨形墨绿色瓶的Perrier矿泉水,更是被称作“爱德华七世和乔治五世专用水”。随着工业技术革新和规模化生产,在这些直饮水系统发达的国家,瓶装水渐渐被认作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天然、运动、便捷、纯粹,也渐渐走向大众。

  而中国本土对于瓶装水的需求却更为基本——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水危机对很多人来讲都不陌生,黄浦江的黑臭以及长江、淮河的一系列水问题,更急剧扩散了对于自来水的不信任感。商业力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变革了人们的消费观念。与此同时,在政府尚未对此有所行动之时,企业标准某种程度上更是替代了国家标准,行业内部也因此“口水战”不断。

  自1995年至今,国内大的瓶装水论战大致有这样几次:2000年左右,天然水大战纯净水,将当时被纯净水占领的市场夺回一角。2007年,矿物质水异军突起;2007年7月1日,矿泉水再次借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出台之际,掀起“PH值之战”,认为偏碱性水更健康;第二年,瓶装水行业爆出“水源门”,2009年又有了“添加门”。

  作为80年代曾帮助中国矿泉水行业初步建立标准的专家,杜钟曾经这样评价,“这个西方社会进入后工业时期才逐渐发展起来的产业,我们在工业化时代就有了与之相当甚至更大的生产规模,但水源、水质、工艺标准等都还没有完全弄清。”

  仔细观察,每场水战的背后其实都是“标准之争”,一个行业标准理应是共同遵守的行业规范,但在瓶装水行业,看到的是所谓标准被一次次突破,而没有标准约束和参照的产品却在市场上大行其道。

  以矿物质水为例。它在营销上的成功自不必言,在天然水和纯净水之间生生细分出一个市场。与矿泉水相比,矿物质水中的微量元素由人工添加,含量并不稳定。在2008年12月1日中国的《饮料通则》出台前,矿物质水的概念和名称并不被官方所认可,但这并不妨碍它在2007年成为瓶装水行业的黑马。

  在此之前,中国的瓶装水行业适用的标准是1996年制定的《软饮料分类》标准,其中对瓶装水的定义是:密封于塑料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剂可直接饮用的水。《饮料通则》最大的改变,则是取消了“不能添加添加剂”的限制,实际上起到为矿物质水正名的作用。

  《饮料通则》的出台,使瓶装水的面孔由原来三大类变成六大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矿物质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但其中只有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两类具有完善的国家标准,其他四种依旧无规可循。在纷繁多样的名目背后,标准再次滞后于“创新”实践,这可能会延续目前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种种乱像。

  通常来讲,国内矿物质水中的食品添加剂有:氯化钾、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镁、碳酸氢钙、氢氧化钠、氯化钠、乳酸锌等8种,而国标中规定的可用于饮用水的食品添加剂种类仅有前4种。在实际添加剂的使用中,既有食品级,也有化学级和药品级。要不要添加,如何添加,同样没有一个清晰的规范。

  回归科学界,长期饮用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饮用水是否安全,也一直存在争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虽然允许,但至今未能制定出允许添加的矿物质的种类和用量。据说,中国正在加紧制定矿物质水的国家标准,预计在今年年底出台。希望这样的标准是前瞻而非追溯式的,真正为国民和产业健康负责。最起码的,别让公众再为拿在手中的是否真是一瓶好水而困惑。

作者:钟为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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