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义乌检验检疫局稽查工作人员在对某外贸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时,查获某外贸公司正在装箱准备出口打火机等危险货物。稽查人员对该批打火机进行了清点,共计1210箱,货值69.9万元人民币。
经现场询问,该批打火机系出口埃及,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证书等材料,同时也不能提供出口打火机的相关证明。该批打火机的制作材料大部分为低端的一次性塑料外壳,且包装粗糙,全部用普通纸箱包装,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义乌局稽查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批打火机做出现场封存处理。该局将根据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