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企业信息化建设,承担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管理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复合型人员。
职业名称
企业信息管理师
职业定义
从事企业信息化建设,承担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管理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复合型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应变能力;善于判断和解决问题;善于沟通与协调,合作意识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强。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其中网上培训不少于140标准学时);企业信息管理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其中网上培训不少于130标准学时);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其中网上培训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当具备企业信息管理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培训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企业信息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3年以上管理类、信息技术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教师须经过考试考核并取得资格认证。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机构应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并满足一人一机的计算机教室,要求配有相关培训软件,并具备宽带上网条件。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 相关专业是指: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自动化、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等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笔试、上机考试或笔试与上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企业信息管理师、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评审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技能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专业技能考核的考场要求配有计算机及相关应用软件并具备上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