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2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胶粘剂产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4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5批次。抽查发现,主要不合格项目有:游离甲醛、粘结强度/剪切强度等项目。
据了解,游离甲醛对皮肤、眼睛及呼吸道具有很强的刺激性,有些人可发生过敏反应,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人类可疑致癌物。此次监测发现有6批次游离甲醛超标,如标称上海威申装饰材料厂2009年3月18日生产的“威申”聚醋酸乙烯乳液,标称上海美尔丽建材有限公司2009年1月11日生产的I型“益民牌”聚醋酸乙烯乳液游离甲醛超标。
粘结强度/剪切强度是衡量胶粘剂产品物理性能的最重要的指标,不合格则可能造成壁纸、陶瓷砖等装饰装修材料的脱落或剥离,达不到预期的使用效果。监测发现有9批次粘结强度不合格,两批次剪切强度不合格。
据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