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清县质监局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扶持奖励政策,引导企业走节能降耗之路。
2008年闽清县政府出台耗能企业建立计量管理检测体系奖励政策,对获得计量管理检测体系证书的企业分级别给予3万元、1.5万元奖励。同时经贸、环保部门在组织企业向上级申请企业节能减排等专项补助资金时,将企业是否建立计量管理检测体系作为企业申请资金补助的前置条件之一。今年又出台了《闽清县政府关于鼓励陶瓷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的实施意见》,规定建陶企业使用新能源燃料县政府资金扶持30万元、电瓷扶持10万元。这些政策激发了企业节能降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