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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制定《藏式家具通用技术规范》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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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记者从拉萨自治区质监局获悉,为了保证藏式家具产品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质量仲裁和贸易纠纷,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西藏藏式家具行业实际情况和标准化发展方向,制定了西藏地方标准《藏式家具通用技术规范》。

  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藏式家具通用技术规范》规定了藏式家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藏民族地区使用的藏式床、藏式组合柜、藏式茶几等家具,其它藏式家具可参照执行。

  另外,按照《藏式家具通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藏式家具有它自身产品特点。在外观上,藏式家具与普通民用家具主要区别在于:藏式家具上大多采用雕刻工艺和彩绘图案;在用材上基材为实木锯材和实木板材;在制造工艺上,以榫接为主,采用油漆饰面,无软硬质覆面等方法装饰处理。同时,藏式家具产品必须符合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要求。

  据自治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藏式家具中所主要使用的木材名称(包括实木贴面藏式家具的基材)及人造板类别,其他木质材料名称及其使用部位,应与藏式家具标识及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一致;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加以必要的防护,防止污染、虫蚀、受潮、曝晒。贮存时应按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堆放。

作者:刘全洲 来源:拉萨晚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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