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研究,报市局审批,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面向社会招聘湖北省钢构检测中心总技术负责人1名、检测室负责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2、湖北省钢构检测中心总技术负责人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材料力学专业;检测室负责人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化学分析专业;
3、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聘任要求
应聘者个人提供《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岗位申请表》(附件1)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医院体检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住所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在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报名,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30日。
联系人:熊利平
联系电话:07133696886
三、聘任期间的待遇
待遇面议
四、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应聘者填写《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岗位申请表》,并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住所证明、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二)面试考核:2009年9月1-10日对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对初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根据面试的结果拟定初选人员名单。
(三)确定拟聘方案:2009年9月11日-31日综合上述程序的结果,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会议讨论后,确定拟聘方案报送黄冈市质监局审批。
(四)聘任: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新聘任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为一年。
(五)本办法由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