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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编码拆分后货物监管需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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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陆续多次下发关于HS编码调整的通知,对部分货物的HS编码进行了拆分,编码拆分后货物的监管需引起关注。

  拆分编码中涉及《关于对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公告》(2007年70号公告)中的产品,如:2917120000(已二酸及其盐和酯),拆分为2917120001(已二酸)和2917120090(已二酸盐和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企业在进出口上述《公告》所列124种产品时,外包装上须印明产品用途:用于食品加工或动物饲料加工或仅用于工业用途,所印内容必须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用途一致。若外包装不加施货物用途声明,消费者有可能将工业用途、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误作为食品加工或动物饲料加工。所以该类货物仍应按照70号公告中的要求进行检验监管,企业在进出口此类商品时应在货物的外包装上加施相应的产品用途标识,货物报检时需提供产品用途的证明材料。

作者:张力 魏军英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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