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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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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物价局发布消息称,目前,广州市正在实施居民用水户计量系统改造,完成率达66%,预计在亚运会前改造完成。届时,广州市将真正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介绍,广州市早在2006年1月1日起就开始计划实行水价改革。根据方案,以每户用水人口4人为标准,每户居民月用水量22立方米及以下,水价为每立方米1.32元;月用水量在23~3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1.98元;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水价为每立方米2.64元。

  “但是,广州市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和实现终端收费的前提是‘一户一表’改造、抄表到户”,邱亿通说,按照计划,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在2010年内必须完成不具备终端收费条件的116.64万户居民用水户计量系统改造。

  居民生活类污水也将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并与广州市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阶梯式计量收费挂钩。具体为:家庭户月用水量22吨以内的,按照0.9元/吨收取污水处理费;家庭户月用水量为23吨至30吨,按照1.2元/吨收取污水处理费;对于月用水量30吨以上部分,按1.5元/吨收取污水处理费。

  邱亿通介绍,目前,广州市在五个区内选取了近10万户居民进行各级水量的户数统计及收费系统的调整,进行了阶梯式计量水价的“模拟操作”,为全面推进阶梯式计量水价打好基础。

作者:肖思思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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