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现在有多少人对娃哈哈啤儿茶爽这款“风味饮品”的“风味”难以接受,但他们必须接受的一个事实是,逗起他们尝尝这种饮料味道冲动的,是那个“你OUT啦”的广告。而且,不管现在有多少人对这则广告的创意难以接受,但他们也必须接受的一个事实是,他们记住了啤儿茶爽。对于啤儿茶爽及其广告,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最恰当的评价,也许只有那句与“你OUT啦”造句结构相似的流行语:I服了YOU!
将人雷致不得不说出“I服了YOU”的广告,目前看来还不是很多,可以提一下的,大概要属恒源祥2008年春节期间推出的那则十二生肖广告了。据说,该广告曾让不少人产生了不良的生理和心理反应,比如有网友发帖表示,一看到这个广告就想吐,也有说看后总有一种砸电视的冲动。想吐也好,想砸电视也罢,表达的无非是受众们“I服了YOU”的主观感受,但广告本身却也在客观上实实在在地收到了让人刻骨铭心的效果。恒源祥的一位负责人回应人们对其广告的质疑时曾坦承,做广告必须尽力压缩成本,同时创造出令人记住的传播效果,持续重复,“宁愿被骂,也不要被忘记”。如果“被人骂”是“I服了YOU”,那么“不被忘”就是“YOU服了ME”。
当然,任何事物都具有双重性,广告也不例外。就商业广告传播的总体功能来说,其运作常处于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激烈矛盾与冲突之中,以社会影响观之,常常是负面效应大于正面效应。之所以如此,盖因商业广告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都是以商业利润为基本诉求和原则的。商品经济的弱点和消极方面,自然会反映到商业广告传播中来,这突出体现在,商业广告传播者为谋求和实现尽可能大的商业利润,而总是忘却其自身还承担着其他社会责任,也会忘却广告本身也有审美诉求、价值传达,从而将广告的基本功能直接简化为“产生注意力效应”和“诱导消费”。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广告策略和广告从业者的创意思路,基本都以此为准。明白了这一点,“宁被骂不被忘”的说法就似乎就不算怎么过分了。
如果“不被忘”是商业广告的追求,那么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非得要付出“被骂”的代价吗?当然不用。看一个例子:2004年雅典奥运会期间,耐克公司拍了个广告,一上来先先说了三大定律:其一,中国人肌肉没有爆发力(我们不爽),其二,中国人成不了短跑飞人(接着不爽),其三,中国人没有必胜的气势(不爽透顶,想骂)。就在我们骂要破口,镜头一转——“定律是用来打破的”,中国人说“对对对,是用来打破的!”该届奥运会上,刘翔果然打破世界纪录,夺得冠军。
刘翔的成功,正是中国人发挥潜能的表现。耐克的广告不仅让人记住,还让人叫好,是因为耐克理解了什么是广告的本质——广告除了吸引眼球,打知名度,更重要的是打产品精神、品牌精神。想想看,我们的企业有几个知道自己产品和品牌的核心精神是什么?没有精神,广告又能传达出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