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起草的标准《在用货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和建议回复至分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及标准起草单位。
附件:
1、《在用货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征求意见稿
2、《在用货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编制说明
3、 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征求意见时间:2009.8.7-2009.9.7
起草单位及联系方式:
标准名称 |
《在用货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联系人 |
何云堂 |
邮寄地址 |
天津市59号信箱 |
邮编 |
300162 |
电话 |
022-84771611 |
传真 |
022-24375353 |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