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经浙江省疾控部门检测,义乌首次确诊两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目前两名患者病情稳定,正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根据义乌市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求,8月2日,义乌检验检疫局对下一步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思想上继续高度重视,抓住重点环节不放松。前阶段,义乌局甲型H1N1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义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根据国家“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和国家质检总局从严、从紧、从细开展口岸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继续依法、科学、有力、有序防控甲型H1N1流感输入,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继续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根据当前疫情特点,结合疫情实际和前一阶段防控工作经验,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和完善,改进各项防控措施,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持续性。发挥义乌甲型H1N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的作用,指定专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及时通报最新疫情信息,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落实国家质检总局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口岸防控工作力度。保健中心继续做好入境人员体温监测、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工作,严防疫病输入输出;相关科室做好航空口岸开放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三级航空口岸和甲型H1N1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快相关设备采购,完善口岸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口岸防控能力;加强辖区内进境肉类检查,严密关注进境肉类流向,坚决杜绝来自疫区肉类流通。
加强防控知识学习,提高自身防护能力。保健中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和水平;相关科室整理防护知识上挂内网,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建议全体干部职工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注意室内通风,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就诊;自觉服从社区管理,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汇报。
强化舆论正面引导,规范疫情披露制度。加强对社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舆论正面引导,让广大群众进一步明白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全社会疫情防控能力;严格执行新闻宣传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疫情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