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至30日,湖北省质监局和省实施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从战术层面扎实有序推进质量兴省战略。这标志着湖北省政府制定的质量兴省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08年5月,湖北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湖北省政府出台的《决定》规定,到2010年,湖北85%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100%;建筑工程竣工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制定和修订30项以上地方服务标准,推行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40家以上,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求,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美容美发、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一年来,质量兴省的大旗已在荆楚大地高高举起,但如何舞动这面大旗,保障省委、省政府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湖北省政府日前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以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两项制度,即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这两项制度与此前出台的质量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一起,从责任、奖励、考核3个方面,构建起一个比较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战术层面确保质量兴省战略的实施。”湖北省质监局局长王泽洪对记者说。
质量兴省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会一蹴而就,需要各职能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一个坚强有力、职责分明、相互配合的领导机构,将在质量兴省战略实施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组织保证和协调指挥作用。为此,湖北省成立了有31个厅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省长李鸿忠亲自担任组长,并印发了《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下简称《职责》)。《职责》不仅确定省质监局、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作为领导小组下设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农业质量、食品药品质量6个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同时还对31个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作了明确分工。如省质监局的职责是:“牵头组织产品质量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全省标准化、计量和认证体系建设,严格生产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领域重要工业品、食品及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管,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加强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引导企业争创精品名牌。提供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企业产品采标率、名牌产品数、12365热线投诉率等与质量方面有关的指标和数据”。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的职责是:“参与质量兴省战略理论研究,受有关部门委托开展质量宏观管理长期性、常态性的研究项目和测评,培养高层次质量人才,为质量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学术支撑”。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它们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增强湖北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湖北省日前正式出台了《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第一次设立以“长江”命名的政府最高质量奖项,对获奖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为了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湖北省还制定了《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由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质量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质量兴省战略的目标任务量化打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一年一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作为考核责任者政绩的重要依据,记入年度测评档案。此举在制度层面明确了全省各级政府的职责,从而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据了解,截至今年上半年,湖北省质量兴市、质量兴县(市)覆盖面分别达到94%和98%。各级政府更加重视质量兴市工作,一些地方政府“一把手”纷纷出任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组长,鄂州、宜昌等市还率先建立了质量兴市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