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龙海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几个商店销售的食用油进行了逐一排查。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这几个经销点销售的“康家旺”牌餐饮专用油是由颜厝某粮油经营部批发的。该批花生食用调和油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涉嫌假冒,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该批还未售出的调和油,共计44瓶(5升/桶),现场还查封了回收的空油桶44个(25升/桶)。根据商家交待,已经售出的调和油案值约2万元。
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进一步开展集中调查,发现这批涉嫌假冒的调和油是由龙海市九湖某食品厂生产的。执法人员依据线索找到工厂后发现该厂目前已经停产,厂房内所有的生产设备均已撤离,生产的花生食用调和油也已经销售一空。该厂曾经办理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分装)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3-24。因此该厂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食用调和油。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