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7日,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标准委员会CS-018颁布了新版玩具安全阻燃性标准AS/NZS ISO 8124-2:2009。
该标准与ISO 8124-2:2007相同并在其基础上而制定的。
AS/NZS ISO 8124-2:2003和AS/NZS ISO 8124-2:2009间的主要不同点见下表:
章节 |
AS/NZS ISO 8124-2:2003和AS/NZS ISO 8124-2:2009间的主要不同点 |
3术语和定义 |
删除了“代表性样品”术语定义 添加了以下术语定义: “ 熔滴 ” “ 易燃性气体 ” “ 易燃性液体 ” “ 高易燃性液体 ” “ 高易燃性固体 ” |
4.1 概述 |
删除了“极易燃性液体“和”易燃性固体“。 添加了“高易燃性固体”和“易燃性凝胶”。 |
4.2 戴在头上的玩具 4.5 带毛绒或纺织材料面料的软体填充玩具(动物和洋娃娃等) |
将要求分成了以下5个分条款: * - 要求4.2适用于: 1) 使用毛发绒毛或类似材料制成的胡须、小胡子、假发等; 2) 模制和纤维面具; 3) 头巾、头饰等; 4) 戴在头部的玩具飘垂物; - 通常在聚会提供的纸制样式新颖的帽子; - 4.2章节豁免的的用于固定面罩和帽子的橡皮筋或绳等 部分达或多于 的带子、纸质或布质绳),其突出玩具表面部分不足 无毛发、绒毛或其它附带物件的纸板式部分遮住头部的面罩不受这一要求的限制。 * |
将要求分成了以下3个分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