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全市食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禹城市质监局成立十一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十一运期间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为保障食品安全,要求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每一批次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对供货者提供的动物源性原料必须查验违禁药物的检测报告。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必须依照相关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与辖区内的58家食品加工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监督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原料把关和产品出厂批批检验,确保十一届全运会期间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