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在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的同时,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认真部署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未雨绸缪 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为履行新职能做好准备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摸底调查,对全省餐饮消费行政许可管理、行政处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培训情况,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与技术检验机构现状,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及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监管底数,并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对监管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同时,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组织考察,学习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研究分析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探讨符合本省实际的监管模式,为履行新职能做好充分准备。
二、结合实际 积极创新许可管理模式 搭建电子监管平台
为从根本上解决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底数不清、数字不实、情况不明的问题,全面提高监管水平,组织开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发证管理系统,依托辽宁省食品安全网,通过系统编码、印发管理(新发、变更)、内部通信等功能,实现《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自动化。省局通过该系统可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持有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全面管理,通过查询系统生成的各种数据图表,对全省各地许可证发放、各类餐馆分布情况、许可证变更和作废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市、县监管机构可通过系统将最新数据上报到省局。该系统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有效缓解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普遍存在的监管人手不足、队伍不健全的困难局面,搭建起餐饮服务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电子监管平台平台,为下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远程监控和数字监控提供技术保障。目前,已完成系统试运行工作,正在陆续交付全省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使用。
三、明确重点 适时部署工作任务 推动监管工作开展
省级职能交接完成后,针对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同步,监管工作可能受到影响的实际情况,该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相关部门现阶段重点做好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对口衔接,行政许可管理,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确保改革过渡期内各项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印发《辽宁省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结合本地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点,制定防控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